近日,广播电视编导系教师王晨在教4101,面向2018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生开展了题为《短视频模板的知识产权问题》的知识产权普及讲座。
短视频分享已日益成为互联网社交的一种方式,尤其是一些网红、达人分享的美景、美食等创意内容,往往成为普通短视频用户“同款打卡”的对象。但不是人人都有技术的支持来贡献美观炫目的短视频内容,一些社交媒体为了便利普罗大众,会提供“同款”制作的功能,即流行的模板可以直接套用,普通用户自行替换拍摄内容即可。这样的“同款”模板带来的流行性和点赞、评论、关注效果十分可观,广受短视频用户好评。
但是如此频繁的分享和使用,却很容易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,如近期开庭审理的全国首例侵犯短视频模板著作权纠纷案件——剪映App与Tempo的纠纷案就在互联网引起热烈讨论。此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包括:1.涉案视频模板是否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;2.如果构成作品,“剪映”方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;3.“Tempo”方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。
讲座以此案作为切入点,讨论短视频模板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具有独创性的“作品”,对短视频模板独创性认定标准和规则的确立进行探索,厘清权利人权利保护和互联网内容共享的边界,在规范短视频模板使用方式和范围方面发想一些新思路,促进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。

